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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威尼斯官网实施扩大系(部)人事自主权

作者:   时间:2012-10-15   点击数:

一、威尼斯官网实施扩大系(部)人事自主权是在什么背景下提出来的?

实施扩大系(部)人事自主权,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建设为统领,以创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为目标,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人才培养为核心,以提高管理水平为保障,是强化职能管理和岗位职责,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建立高质高效的工作机制。

学院实施这样一种有活力的人事管理机制,是为加快学院发展、狠抓内涵建设、实现办学规模、提升教学质量、强化学生素质有力的组织保证。具体地讲,学院实施的扩大系(部)三项自主权(包括干部、人事、财务管理权),是学院党委在深入调研后,针对威尼斯官网规模大、校区多、综合性强的办学特点而提出的一种极为有效的管理办法。三项自主权的扩大,对进一步推进学院院、系二级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与学院发展相适应的现代管理制度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实施扩大系(部)人事自主权对学院骨干院校建设有什么作用?

实施人事制度改革,扩大系(部)人事自主权,是适应建设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并实现持续发展的需要。人事制度的改革是国家骨干院校建设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和难点。学院以建设国家骨干院校为契机,积极探索人事制度改革的途径。

随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高职院校现行的内部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已经严重制约了教育质量和效益的提高,影响了自身的发展。因此,推进高职院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校内管理体系, 下放包括人事管理权在内的三项自主权,实行院、系(部)二级管理机制已迫在眉睫。系(部)人事自主权的扩大,可以充分调动教学系(部)工作的积极性,激发系(部)的工作活力,不断增强系(部)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能力,形成“责、权、利”相一致的院系二级运行管理机制。这个管理机制的建立,也是深入贯彻学院的办学思路,充分发挥系(部)的作用,有利于机制的转变和内涵建设,对威尼斯官网骨干院校建设起到更为强有力的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结合昝院长提出的六个以,请您谈谈人事自主权下放与威尼斯官网进行内涵建设有什么关系?

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学院的管理水平是实现学院内涵发展的一个重要着力点。

昝院长在2011年工作总结大会上提出了2012年的工作思路和目标,即“六个以”。扩大系(部)三项自主权就是在机制创新上的一个具体表现,加强内涵建设不只是一句口号,转变教育教学理念更不是短时间内完成的,需要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体制机制,积极探索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学科研等方面新的目标任务下,以教学科研为主优化队伍结构,调动人的潜能,提高用人质量和办学效益,构建更加和谐的人事关系。大家都知道,高职院校专业建设是教学内涵建设的核心,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当前高职院校教学建设和改革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加强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完成课程建设、专业教学团队建设、实践教学条件等方面的建设。要实现这些,必须切实从基层做起,强化系(部)领导的决策能力,提高管理水平,增强责任意识,必须加强系(部)管理,扩大系(部)管理自主权,充分发挥系(部)的管理作用,才能不断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整体办学水平。

四、扩大系(部)人事自主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1、关于各系(部)待岗人员的确定与管理。

依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威尼斯官网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威尼斯官网岗位设置和各岗位任职条件的要求,经各系(部)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后,由系主任与书记共同签字,将拟移交学院人事处做待岗处理的人员的个人表现和移交理由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学院人事处,经学院审核确认后,由人事处下发待岗通知,按规定正式办理工作交接和待岗手续。

2、关于各教学系(部)相关教师培训、学习与交流

教学系(部)有权根据教学和工作需要,按照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优先的原则,在系(部)经费允许的条件下,自主统筹安排本系(部)教师、管理和教辅人员外出进修、培训、下企业锻炼、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等,并报人事处备案。其中,出国进修、参加国际学术交流、考察及脱产进修半年以上的需报学院审批。

3、关于各教学系(部)自主选聘班主任

按照威尼斯官网《班主任任职条件》等有关规定,各系(部)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在学院范围内自主选聘班主任,确定班主任数量。确定后报学生处备案。

4、关于各系(部)对各类岗位人员的管理与考核

各系(部)要加强对各类岗位人员的管理与考核,并按照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制定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保存对本系(部)人员的原始考核资料,将考核结果作为系(部)人员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待岗人员如何确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系(部)有权暂停其岗位工作,并送交学院人事处做待岗处理:

(1)对不能胜任现有岗位工作需要,但又拒绝系(部)调整岗位的;

(2)对不服从系(部)工作安排,在工作期间消极怠工,影响工作效率,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对严重违反学院规章制度,造成重大教学事故,或因工作失误给学院造成较大损失的;

(4)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5)教师期末学生测评成绩连续三次在本系(部)排名最后一名的;

(6)经查实,未经批准于学院正常工作时间内在校外从事较固定工作者;

(7)因借调校外或外派(包括出国)考察培训等,期满后无特殊原因未及时回校的。

2、下列人员不得移交人事处做待岗处理:

(1)拒聘人员(按照岗位设置有关文件精神处理);

(2)长期病休人员(含精神病患者、残疾人员);

(3)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

(4)因公负伤并经鉴定机构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者;

(5)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或处理及在处分期内的受处分人员。

六、如何管理待岗人员?

1、待岗人员的待岗期限为三个月,在待岗期间实行坐班制,严格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待岗人员的人事关系保留在人事处。

2、待岗人员为聘用制人员的,合同期满仍未上岗的,学院不再与之续签合同,按聘用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3、待岗教师在待岗期间停止授课。

4、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根据学院工作岗位需要,经学院批准,可参加学院组织的转岗培训和其它有关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个人素质和能力,培训合格后给予报销50%的培训费。待岗教师在待岗期间须回原部门参加正常业务学习,参加学院安排的各项活动。

5、待岗人员在当年年度考核中,按“不合格”对待,并且在待岗当年及次年不得参加职务评聘或考工定级。遇工资调整按有关规定执行。

6、待岗人员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调出学院或辞职。

7、待岗期满后,必须向原所在部门和人事处递交思想汇报和待岗学习小结,同时提出上岗申请。经组织考核后,决定是否上岗。考核确认仍然不宜上岗的,可适当延长待岗期,延长期限不超过二个月。

8、待岗期满后,由原部门重新安排上岗的,规定两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工作;在试用期内若仍不能胜任新工作岗位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由部门负责人向人事处做出书面申请,人事处审核后按程序再次安排该人员待岗,二次待岗期限为二个月,待岗期满后,重新安排工作岗位,若仍不能胜任工作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由部门负责人向人事处做出书面说明,人事处审核后报院党委会予以辞退。

9、在待岗期间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辞退:

⑴无正当理由拒绝人事处安排工作者;

⑵违反学院的规章制度,严重损害学院的利益,造成严重后果者;

⑶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学院工作和生活秩序者;

⑷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辞退条件者。

总之,扩大系(部)人事自主权方案的制订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这将进一步激励全校师生齐心协力、奋发向上,共同推进学院改革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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