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2016年1月4日至20日学院将对各部门2015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希各单位接通知后认真准备,并于2015年12月30日前将《部门年度任务完成情况报表》报送人事处(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机构
1.考核领导组
组长:马建华 昝和平
成员:王 伟 李高斗 康同生 董伟广 赤新生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康同生(兼)
成员:各考核组成员
2.考核组
设立二级学院及经营服务部门考核组、教学系(部)考核组、职能部门考核组三个考核工作组分别对二级学院、教学系(部)、职能部门、经营服务部门进行考核。
考核组成员另行通知。
二、考核对象
1.二级学院:材料与建筑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物流商务学院、机械工程学院。
2.教学系部:材料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系、电气工程与自动化系、计算机工程系、机械工程系、数控系、建筑装饰系、商贸旅游系、物流管理系、会计系和基础部、思政部、社体部。
3.职能部门:党办、院办、组织部、人事处、宣传部、监察审计室、教务处、计财处、学生处、后勤处、招生办、保卫处、科技处、校产管理处、校企合作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工会、团委、离退休管理处、图书馆、信息中心、心理健康中心。
4.经营服务部门:资产经营公司、《建材技术与应用》杂志社、继续教育学院、培训部、后勤服务中心。
三、考核办法
各部门对照年初签订的工作目标责任书,逐项梳理进行自查自评,并填写《部门年度任务完成情况报表》。考核组以《部门年度任务完成情况报表》为基础,依据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责任书,从完成工作任务的质和量两个方面对部门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评价,以百分制计算得分。
考核组通过听汇报、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访谈、问卷调查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参考学院各职能部门提供的日常检查记录、专项考核结果,重点围绕本部门特色创新工作、年度重要工作查阅相关资料,给出部门年度考核的量化得分。
1.考核内容包括两部分:公共性目标和职能任务目标。得分=公共性目标得分(满分30分)+职能任务目标得分(满分70分)。
2.对于有学生的专业系结合学生规模和生师比[生师比=在校学生数/(专任教师+“双肩挑”教师×0.5)]折算其工作任务目标考核的最终得分。具体说明如下:
“学生工作”项目考核最终得分=“学生工作”项目考核得分+学生工作考核分(20分)×学生规模系数(以学生规模在1000-1100人间为基础,系数为0,每增减100人,系数依次增减3/1000)。
“教学工作”项目考核最终得分=“教学工作”项目考核得分+教学工作考核分(30分)×生师比系数(以生师比在10-20间为基础,系数为0,每增加10,系数依次增加4/1000)。
四、考核结果使用
1.考核合格(考核总成绩在60分以上)的部门,学院按照部门所属人员“年度奖励绩效工资”给予奖励。
2.考核合格且考核成绩二级学院排名第一、教学系(部)排名前三、职能部门排名前四、经营服务部门排名第一的部门,以部门所属人员“年度奖励绩效工资”总额为基数,上调10%给予奖励。
3.考核不合格的部门,以部门所属人员“年度奖励绩效工资”总额为基数,降低10%发放。
4.考核兑现的“年度奖励绩效工资”,原则上由各部门制定分配办法,根据对所属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实行二次分配。
五、具体要求
1.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落实到各个岗位的年度工作任务和二级管理目标,分层次做好自查自评工作。
2.要做好各种资料的归档工作。资料提供应为原始纸质资料或是电子版存档资料,严禁为应对考核突击准备、打印纸质资料。
3.考核人员要严格要求,认真负责,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确保考核工作的透明度与考核结果的公信力。
六、考核纪律
考核人员不得接受任何部门的礼物和招待,确因工作需要进餐,在学院食堂安排工作餐。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