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尼斯569游戏官网校产管理处
资产管理主要职责
校产管理处是学校对自身拥有的国有资产和国有自然资源进行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资产设备申报、采购、调拨、维修、报废制度和招投标管理及采购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资产管理行为,为实现资产设备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依据。
3.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4.负责组织实施全校的清产核资工作,掌握学校国有资产的状况和使用情况,对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进行有效的监督。
5.负责办理资产处置和产权变更的报批手续及账务处理。
6.负责全校各类固定资产(包括通用设备及专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土地、房屋建筑物、家具及用具等)的监督、论证、考察、招、投标、签约及实施购、供与配置管理工作,包括固定资产的验收、登记、建账,产权的界定与评估。
7.负责对调拨、转让、报损、报废固定资产的审核工作。
8.负责全校各类固定资产的信息管理和统计工作。
9.负责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为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申报、审批工作。
10.负责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年检、年报等工作。
11.负责各类招标及政府采购工作的组织和日常管理以及仪器设备订货合同的审查和签订工作。
12.负责办理进口仪器设备的订货、运输、验收及财务结算和进口仪器设备的免税、报关等工作。
13.负责与大型仪器设备运行有关的管理工作。
14.负责大型实验室公共设施的宏观管理。
15.负责全校工作用房的调配及工作用房成本核算等工作。
16.负责学校拥有产权的住宅、宿舍类用房的日常管理。
17.加强工作人员资产与设备管理的专业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资产与设备管理水平及专业能力。
1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